电车难题:杀1人而救5人?怎么选? | 心理词条


假如杀一个人能够挽救一万个人的生命,那么这个人他应该被杀掉么?

 

如果做抉择的人是你,你又会如何选择呢?

 

究竟怎么选,才能获取一个完美的而不留下任何遗憾的答案呢?

 

今天我们就来说一说伦理哲学上著名的思想实验 ——电车难题”。




 阐述定义

 

电车难题(Trolley Problem)又被称作“有轨电车难题”。其内容为:


有一个疯子将五个人绑在了列车铁轨上,这时有一辆失控的电车往这个方向行驶过来,片刻之后就会撞到他们。但幸运的是此刻你手中有一个拉杆,可以使电车偏转到另一条轨道上,而另一条轨道上也绑着一个人。此时,你会不会扳动拉杆,选择牺牲一个无辜的人来保留另外五个无辜的人的生命呢?

 


效应来源

 

电车难题最早由牛津大学哲学教授菲利帕·福特( Philippa Foot )于1967年发表在文章《堕胎问题和教条双重影响》(The Problem of Abortion and the Doctrine of theDouble Effect )中。


这是一个经典道德两难问题(moral dilemma)该难题主要是作者用于批判伦理哲学中功利主义部分理论。从功利主义的角度出发,这道难题应该以“保障更多的人获取最大的利益”为原则来进行选择。


然而如果我们做了这个选择,这就要求我们需要为轨道上另一个被牺牲掉的人负责。但如果什么都不做,任凭事件发生,依旧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

所以是否在道德层面上存在完美的答案,是电车难题之所以成为“难题”的那一部分。

 

 


相关科普

 


· 做选择时不能违背我们的“道德直觉”

 

曾经有学者对于电车难题而对民众进行了问卷调查,在“牺牲一个人”还是“牺牲五个人”这个答案上,绝大多数的民众们都根据自己的直觉选择了“牺牲一个人”这个选项。


可见在我们的潜意识观念里,遇到这种难题,还是会根据“两害相权取其轻”的原则来做出选择,用以维护更多数人的利益。


后来,学者们将电车难题原本的场景设定进行了如下改动:


有一个疯子将五个人绑在了列车铁轨上,这时有一辆电车正往这个方向行驶过来,此刻你站在桥上,桥上有一个胖子,如果你选择将他推下去,那么以他的体型足以挡住正在行驶的列车,但是胖子就会因此被撞死。此时,你会不会推这个胖子一把?


当问卷被改动之后,调查发现,绝大多数人都无法凭借直觉选择接受“推胖子”这个行为。


为什么当题目中的拉杆,换成我们直接动手推人之后,就会产生截然相反的两种结果呢?


因为在我们的认知经验里,会有一种朴素的价值观告诉我们:伤害同类是不对的、不好的,会让我们感受到难受的。


这样的一种被绝大多数人类默认的经验,也正是荣格学说中提到的集体潜意识(collective unconscious)的部分。

是我们人类在进化过程中普遍拥有的、可能未被我们意识到,通过遗传而来的朴素伦理观念,在经历了时间的打磨之后变成了一种本能。


而道德哲学家们在发明道德哲学、道德理论和道德原则的时候就有一个基本要求就是:


这个道德原则需要能够很好地处理道德困境,但是要建立在不能违反我们的“道德直觉”之上。

 


· 理性和情感都会影响人们做选择


澳大利亚的伦理学家彼得·辛格 ( Peter Singer)在研究电车难题时,邀请了脑科学和进化心理学的专家们也同样找了一群人来做“电车难题”的测试。


但在这个过程中,他们还同时运用了脑成像技术对被试人群的大脑活动进行了脑电波观测。实验结果表明:


在被测试做原始版本电车难题时,被测试者们的大脑中关于认知与推理相关的脑部区域会被激活。


而当被测试者们开始做修改后版本的电车难题时,被测试者们的大脑中被激活的却是与情绪反应相关的脑部区域。


因此我们会发现,在进行“推拉杆”选择时,大部分人都是通过理性思考来决策。而进行“推胖子”行为选择时,却会优先从情绪上来思考与选择。


所以,当我们有时候做出看起来与自己的意志相矛盾的选择时,并不是因为我们不“理智”了,而是在面对这个问题的时候,我们优先从情感上来进行抉择,没有对错之分,都是我们自己做出的行为。

  


案例分享

 

英国法院曾经做出过一个经典的类似“电车难题”的案件宣判,叫做连体婴儿案。


JudieMary是一对出生在英国曼彻斯特的臀部连体双胞胎。


Judie的整体器官功能发育正常,而Mary不仅脑部功能发育不正常且心肺衰竭仅靠Judie的主动脉提供生命活力来存活。


因此,姐妹两人是靠着Judie一颗心脏来供血生存,一颗心脏无法负荷两个人的需要,如果不进行分割,两个人都会在六个月之后死去。而如果进行分割,Mary无法避免死亡的命运,但是Judie却有极大可能活下来。


然而孩子们的父母无法舍弃其中任何一个,决定听天由命。可医院的医生却认为与其让两个人一起死,不如救活其中一个,于是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希望法官能够做出裁决。


在这种情况下,似乎选择牺牲掉Mary而救活Judie是一件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法官并没有站在这个十分功利主义的角度上进行宣判。


法官认为心肺失去正常功能的Mary并不算一个可以独立存活的个体,而是Judie身上的一个“先天性肿瘤”,属于“寄生关系”,所以应该开刀分离两人来确保Judie的存活。


我们没有权利去随意剥夺他人的生命,但是在这个案件中Mary自身缺乏能够存活的生理功能,分离的性质不是“杀人”,而是切割对于“Judie的依赖”。


因此,法院判决:许可医院强制进行分离手术。最终经过了医生们长达15小时的艰苦付出,Mary不幸离世,而Judie成功存活下来。

 



个人见解


电车难题确实是哲学层面上一道非常难以做出选择的题目,但是事实上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很难遇到这样极端的道德困境。

阻碍我们做出选择的,更多是因为我们内心的完美主义想法在作祟。

当我们遇到二选一的抉择时,总会想着要多多权衡对比,以此来做出一个“最好”的选择。然而无论是多么“完美”的选择,它也都可能会带来某种“糟糕”的后果。

连古往今来以智慧著称的哲学家们苦苦思索,也没能够为电车难题找到完美答案。可见这个世界上,其实根本就不存在完美的选择,最适合你的那个选择就是最完美的选择。

我想这个时候,可能有读者们心里会有疑惑了:“既然我们已经知道这个世界上不存在完美的选择,那为什么哲学家们还要去思考、研究这样看起来无用的问题呢?”

因为学者们去研究某些问题的时候,真实目的并不在于得出一个确切的答案,而是用来协调人的思维能力与决策能力,试图探索能否在得到与得不到之间达成和解。

当然了,这件事情对于我们普通人来说,似乎意义不大。因为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很难有几率会碰到这么极端的环境,需要去做出一些决定他人命运的选择。

每一条生命都何其珍贵,哪怕是放到抽象的概念中让我们去思考,都觉得难以背负其问题背后的沉重。

也因此,我们也能够体会到作为生命体的最大价值就是去好好地活着,我们拥有着以后,拥有着明天,拥有着能够创造更多可能的未来。

而在那无限的可能性里,我们能够将注意力放在那些真实的生命存在上,好好的去爱我们身边的家人、朋友,去爱日夜陪伴我们的小宠物们,去传递更多的光与爱给这个虽然时常残酷但又不乏美好的世界。

就像俄国著名的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曾说过的:

要爱具体的人,而不要爱抽象的人,要爱生活,而不要爱生活的意义。

当我们着眼于真实生活中的点点滴滴,用心活在当下,感受当下,就更能够去收获独属于我们生活的意义,乃至存在的意义。

愿大家都能够接纳真实,拥抱生活。

 


– END –



 参考文献:
[1] Philippa Foot, “The Problem of Abortion and the Doctrine of the Double Effect,” in Virtues andVices (Oxford: Basil Blackwell, 1978)(originally appeared in the Oxford Review, Number 5, 1967.)
[2] Wikipedia: Principle of double effect, Principle of double effect
[3]1个人还是杀5个人?哲学家的四种破解方案.大问题Dialectic
[4]罗翔.圆圈正义[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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