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馆 | 如何看“同性恋是心理障碍”案最终维持原判?

by 壹心理优秀答主们

国内首例“同性恋是心理障碍”教材案有了终审结果:维持原判,不属知识性差错。
从2016年就开始有关注这件事了,起因是大学生在暨南大学公选课教材《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2013版)中,看到书中将同性恋归为性心理障碍,并把它描述为“性爱方面的一种紊乱或性爱对象的倒错”。
两次上诉,多次延迟开庭,都被判回维持原判:不属知识性差错。。。
1、大家是如何看待这件事,会不会加重同性恋污名化?
有不少国家都让同性恋合法化,甚至有同性婚姻相关法律维护同性恋。但还是有很多人恐同、对同性恋有很大的误解。
2、为什么在我国,(甚至是教材),依然会有很多人误解「同性恋」?甚至有些恐同者非常顽固?
3、在客观看待教材案的终审结果之外,作为普通人,我们该如何看待同性恋,如何影响恐同者?
希望能跟大家一起交流呀!期待科普和观点的碰撞。

summer糖糖:曾国藩曰:“治身以不药二字为药,治心以广大二字为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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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壹心理首批心探教练summer糖糖,很高兴与你一起交流这个话题,关于“同性恋是心理障碍”的问题,其实早在民法典颁布实施的时候,我就赶紧进行了翻阅,新民法典仍然明确规定:不允许同性结婚。

 

但是在接触西方社会关于婚姻的理念后,我们开始对我们国家的同性结婚政策有了思考:为什么我们国家仍然是将同性结婚视为禁忌?为什么在我国公众与社会仍然不会承认同性恋的合法性?

 

【同性恋的生理心理机制】

 

要理解这个政策,我们首先要理解我们国家在理论层面如何来理解同性恋。

 

从生理层面来说,同性恋具有一定的生物遗传性,科学家认为同性恋的发生与基因某些染色体异常可能有关。这是因为人类作为两性生殖动物,产生同性情感从本质上来说是违反生物繁衍进化本能的。

 

从心理学角度来看,同性恋可能与青春期同一性的建立不良有关,或者由于过往某种创伤经历,导致对自我性别角色认识产生偏差。我们可以观察到,很多同性恋其实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同性恋,事实上,同性恋中的两个人似乎仍然会扮演异性恋中的身份角色。

 

【如何认识“心理障碍”这个词?】

 

“心理障碍”的理解其实并不是固定不变,精神医学和心理学,其实一直都处于发展之中,很多的诊断标准都是在不断的改变。而影响这种改变的因素有很多,其中包括科学进步、文化影响以及社会形态的变化等。

 

但是,无论如何变化,定义心理障碍的标准都是建立在个体的心理状态以行为是否符合当下的整体社会文化趋势

 

因此,一个现象是否归属于“心理障碍”,关键是看这种现象是否符合当下的社会文化,是否能得到主流社会意识形态的接纳

 

心理障碍,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比如,在疫情以前,如果一个人没有任何理由,但每天任何时候都戴着口罩,这与社会主流趋势明细不符,我们可能就会怀疑这个人的心理存在某种障碍。但是,当所有人都戴上口罩,可是有一个人无论怎样劝说,仍然不戴口罩,固执的想让自己和周围人暴露在危险之中,我们仍然会怀疑他可能存在某种心理障碍。

 

同样的行为,但是由于主流趋势的变化,我们对其的认识也会发生变化。

【影响我们国家将同性恋价值观的根源】

 

从上面说到,影响对同性恋的价值观有很多,就我们国家而言,我认为还必须考虑一个重要因素。那就是我国的文化传统因素。

 

我们国家与民族与西方人最大的区别,除了基因上的遗传因素区别,还有一个就是文化差异

 

在我国,由于两千多年的文化思想影响,绝大部分人都在儒家思想文化圈的影响下长大。这种影响是渗透在每个人的日常生活方方面面的。

 

比如,我们国家独有的“催婚”现象,其实就是儒家思想文化“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影响,在我们每个人的潜意识深处都种下了一个烙印:作为一个人,必须要生儿育女。

 

这几乎成为了我们中华民族的集体意识。

 

因此,在这种集体意识的作用下,我们本能就会在社会公众层面形成对同性恋的排斥,因为同性恋会激发绝大部分人共同的羞耻感、内疚感

 

这种感受是很强大的,它不仅产生于自己的内心,还会随着周围的影响,不断叠加强化,最终形成一种强大的社会压力。

 

哪怕在我们国家的群体中,仍然可能会因生理、心理因素层面导致的同性恋个体,但是社会主流趋势仍然是不会接纳这样的群体。

 

而不管是国家政策的制定还是法律的宣判,其实都会在很大程度上遵从于公众的主流意识。

 

我们试想,如果国家法庭判决同性恋合法,这将会带来怎样的影响?

 

我想至少可以想到的影响是,这将会给我们国家的最底层文化底蕴造成巨大的冲击,这将会给国人的思想意识形态、价值观等造成很大的撼动。

 

从某种角度来说,维持原判的不是某一位法官,而是整个国家和民族的主流意识

 

以上仅代表我个人的看法,在此与大家交流分享。

白描医心:阳光,会偷走那些晾在衣架上的委屈。无底深渊的背后还藏着前程万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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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好,我是 白描医心?。

许多答主已经做了科普,我就来说点别的。

★1、无论同性恋是否被法律认定为一种“病”,想要歧视他们的人依然有理由歧视他们。

就拿抑郁症来说,当抑郁症还没被认定为是一种心理疾病时,人们会觉得这些人玻璃心、矫情、脆弱,如果有伤人或自残的行为就会被大家看成怪物。

然后那些从来不会去理解他人,包容他人的人就会咒骂抑郁症患者,疏远他们,歧视他们。

当抑郁症被认定为是一种心理疾病,这种现状就会改变么?对某些人来说并不会。

他们会说:“原来你真的脑子有问题,是真的脑子有病,说你怪胎还说错了么?”结果依然是歧视,他们还会想方设法借助抑郁症测试或筛查表格来甄别抑郁症患者,一旦发现对方是抑郁症就不录取(比如学校、工作),或特意针对他们霸凌他们。

同性恋也一样,当它是一种病的时候,那些人会告诉他们:“你不正常,你这是一种病,得治。”

而一般顽固秉持这种观念的人,他们只会停留在歧视同性恋的层面,并不会去主动了解他们,关心他们的喜怒哀乐,对这些人来说——“你不正常,而我是正常的”是最重要的事情。而你怎么会变成同性恋,快不快乐与他们无关。

当同性恋被认为是正常的性取向,也会有人说:“你没病,你就是天生变态,不然你咋跟正常人不一样?”

所以法律、医学怎么界定“同性恋”问题,并不能改变那些偏执的人,因为他们就是彻彻底底臣服于人类劣根性的人。

所谓的劣根性,就是人类向来会歧视群里中独特、不寻常、特立独行的人,而“不合群”的人永远会面临被团体霸凌的可能,除非他做到了人们都想做到的事情,这时候才可能迎来反转,突然变为人们膜拜的大神。

★2.想改变人们的看法,重要的并不是“疾病”的认定,而是通俗易懂的科普。

依旧拿抑郁症来说,人们不会简单因为抑郁症被医学界认定为是心理疾病而改变他们对患者的误解,但如果他们被告知:“抑郁症就像感冒,每个人在一生中都或多或少会得一次这样的心灵感冒,而这种心灵感冒通过治疗也能好转”,那么他们中的大部分人,可能会有所改观,或者愿意去主动了解一下到底什么是抑郁症,越是了解这种疾病,就越不容易随随便便地歧视抑郁症患者了。

同性恋也是这样,越是不了解,越是标签化的印象越容易引发误解和歧视,“是病”或“不是病”说到底都只是一种简单的标签,很无力,无法改变什么。

而我们其实也并不能因为只看到结果,看到教材把同性恋认定为疾病,就觉得教材在歧视同性恋,确实像很多老师说的那样,同性恋的情况很复杂,有些是天生的,有些却是后天因为环境或心理创伤导致的性取向变化,并不能一概而论。

所以与其关注教材对同性恋的定性,不如看看教材是否对同性恋做了合理的科普和不带歧视意味的解释。只要它做到了,它就可能改变一些人的误解。

★3.为什么有顽固的恐同?

恐同一般分为以下几类:

①本身就是个顽固的人,他们无论看待什么都顽固,并不只针对同性恋。

生活中总有一些人,他们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无论别人说什么,他都听不进去,无论你怎么跟他摆事实讲道理,他也永远不会改变他的观点。

比如一些年纪大的人就算和自己的子女闹到决裂也不会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还会觉得子女不孝,自己一点错没有;

比如明星的脑残粉,就算自己的idol黑料都石锤了,还是能想出一万种说辞来维护TA,只能听见别人夸idol,看不见也听不见自己idol的黑历史。

对于这类人他们本身就是偏执的,在他们的世界里“自己永远是对的”才是最重要的,所以一旦他们认定了什么,就永远不会改变立场。

②有些恐同之所以那么顽固,可能因为他们本身也是同性恋。

这一类人,对身为同性恋的自己是很难承认或接纳的。现实中确实有很多是这样的,曾经国外一个大型恐同组织的领导者,后来被发现本人其实是个同性恋。

他们越是被同性吸引,就越是恐同,而且也可能是恐同组织里最激进的一群人。

他们这么做的原因就是无法自我接纳,于是他们把自己身上的“污点”(他们认为那是一种污点),投射到别人身上,在激烈地咒骂别人的时候,他们觉得自己好像干净了,没有污点了。

③被社会舆论影响,半知半解,别人恐同我也恐同的人。

回忆我小的时候,没有什么异性恋、同性恋概念的时候,女孩子和女孩子玩得好很正常,男孩子和男孩子玩得好也很正常,同性之间互相打打趣,蹭个豆腐,搂搂抱抱甚至亲个嘴,都觉得很正常。

而做那些举动,无非就是因为关系好而已。她们彼此之间也不会因为举止过分亲密而觉得变扭,甚至别的同学还会羡慕他们怎么能这么要好。

后来慢慢的就有人说同性恋,其实同性恋本身并没有歧视的意思,但如果提到同性恋都是和恶心、变态一类贬义词挂钩的时候,你就会感觉到如果你依然我行我素,就会有人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用这个标签来攻击你。

当周围所有人都觉得同性恋是怪物的时候,就算你本身不是,只是质疑一下合理性,也会被当成异类来针对。

所以为了被人数多的群体所接纳,你也不得不恐同了。至于为什么恐同,不知道啊,就是因为大家都讨厌。

而发起这项鄙视运动的人,他可能起因就是嫉妒别人长得好看,嫉妒人家学习好,或者很受大家欢迎,甚至是无聊没事干,而“同性恋”就是一种武器,跟“援交”一样,无论是不是真的,只要他觉得是就是,凭空都能给你捏造几个“亲眼所见”的故事出来。

这和法西斯一样,领导者给普通民众洗脑,贬低某一类人群不是人是蟑螂,是老鼠。在群体中,人类就是容易失去独立思考的能力,为了获得群体的认同,你也会觉得他们是对的。

④为了某些利益,恐同的人。

同性恋会损害某些人的利益,比如在人口稀少的国家,认同同性恋可能就会有人担心,生育率会不会更糟糕?

而很多平时还挺开明的父母,自己的子女同性恋却不能接受,可能是因为受不了别人的指指点点,觉得面子挂不住。

那些退休后闲得没事干,又很喜欢小孩子的父母也会不接受同性恋,因为这可能让他们抱不上孙儿。

还有一些是被同性恋骗婚的群体,他们没有得到情感需要的满足,被伤害后,也会讨厌这一类人。

★4.其实歧视同性恋也会让不成熟的孩子陷入自我怀疑,担惊受怕:

比如女生看A片被身材火爆的女演员勾起性欲,男生看腐片对着两个漂亮男生血脉喷张。很多人会因此怀疑自己是不是同性恋?不然怎么会这样?

这种现象很常见,也并非就能说明什么。

说到底,我觉得人类就是天然喜欢好看的人,大概率就是会对好看的人有性欲(不然让油腻的大爷大妈来演,你看看),而带着那种意味的片子也会刻意营造一种氛围,人类的情绪是会传染的,我们看电影会哭会笑,还会对着性暗示强的照片或文字想入非非,这也不例外。

★5.综上,不难看出恐同带来的社会舆论会影响人们的行为,而人们的不接纳又会导致悲剧发生,进一步加深恐同。

这就是一个恶性循环,让真正的同性恋者难以生存;让因为创伤而改变性取向的人难以求助;让同性恋的亲人朋友都活在大家的指指点点中;让孩子们人人自危,无端生出很多烦恼来。

而同性恋在人群中刻意掩盖自己,像正常人一样和异性结婚生子,也会给无辜的人带来伤害,伤害又会带来新一轮歧视。

如果大家都能更清楚地认识到这些,更主动地去了解同性恋到底是什么,就会减少这些伤害、减少这些悲剧的发生。

祝好~!世界和我爱着你~!

张仁军(老土怪):一个普通的心理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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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的这个问题提的很好,也非常具有代表性和探讨意义,这个话题直到现在也还是困扰着很多人的话题。

同性恋(homosexual,又称同性爱)是以同性为对象建立起亲密关系,或以此性倾向做为主要自我认同的行为或现象。 科学研究证实,同性恋是人类性欲的自然展现型式之一,同性恋的性倾向与异性恋、双性恋相同,其本身不造成任何心理伤害。

同性恋分别有两种相关概念:

一、同性恋,又称同性爱或同性吸引,男同性恋和女同性恋为同性恋的两种种类,是指个体只对同性产生爱情和性欲的现象。

二、同性性行为,是指非同性恋者和同性发生性行为的现象

性取向和性愉悦有关,但不等同于性行为。一个异性恋者可能会发生同性性行为,一个同性恋者也可能会发生异性性行为,这一切的前提是:特殊境遇。例如:一个异性恋者在长期缺乏异性的环境中,有较低几率会将同性幻想成异性发泄性欲;一个同性恋者可能会因为各种外界压力而和异性结婚,并被迫和异性发生性行为。但这并不代表他/她们的性取向发生了转变或对不符合性取向的对象产生了爱情,也不代表人们能在不符合性取向的对象身上获得性愉悦。相反,当人们和不符合自身性取向的对象发生性行为时,会异常的痛苦、恶心或性愉悦不足。仅依靠性行为判断性取向完全不可靠,区分性取向、性愉悦和性行为是很重要的。

产生原因:
性取向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各种性取向并无优劣之分。关于性取向的产生有很多种理论,当今绝大多数科学家、心理学家、医学专家认为性取向是先天决定的,美国心理学协会(American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APA)发表的一篇科学文献表明:长期的实验记录证明,同性恋是无法被“矫正”的,性取向无法改变。

许多研究人员早已得出了较为一致的看法:同性恋有深厚的生物医学基础,同性恋者的性取向是由同性恋基因决定的,无法通过后天改变,不是一种选择,也不是自己可以控制的

部分同性恋者在12岁时,就已经清楚的意识到自己的性取向了,另一部分同性恋者要在12岁~16岁的阶段继续探索自己的性取向并逐步确定下来,绝大部分同性恋者在20岁的时候都能清晰的知道自己的性取向了。但是也有一些同性恋者可能在40~50岁时,才突然意识到自己的性取向并深信不疑。

这些情况都是正常的,同性恋者意识到自己性取向的早晚,与个人经历、所处的社会和文化环境,有很大的关联。这是因为异性恋在数量上占据碾压性的优势,同性恋者很难在周围充满异性恋者的环境下,像异性恋者一样从小认知自己的性取向。年幼的同性恋者充其量只会疑惑自己为什么不像周围人一样对异性感兴趣,但不会发觉自己是同性恋。这就是“后天同性恋”的由来,实际上这些“后天同性恋”只是过晚意识到自己性取向的同性恋者罢了。当然,前提是这些人从未对异性产生过爱情和性欲,否则就是过晚意识到自己性取向的双性恋者了。(信息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同性恋这一称谓,更多是从西方欧美国家传入亚洲国家的,而在我们中国,男性同性之间的这种关系称之为“断袖之癖”。早在春秋时期,魏安厘王的男宠龙阳君,是中国正史上第一个记载的男同性恋,因此在中国男性同性恋也被称为“龙阳之好”。

中西方文化教育的差别,导致了人们对于同性恋的理解接受程度有着很大的不同,西方的某些欧美国家可以很轻松的接受同性恋,但在亚洲或者是其他的一些西方国家东欧国家则就不是那么理解接受同性恋。之所以会有这样的差别,除了跟人们受到的文化教育影响之外,也跟同性恋带来的一系列对社会的影响有关。

据不完全统计,每年因为同性恋产生的艾滋病患者是新增艾滋病患者的百分之五十七,尤其是男性同性的性行为,传播艾滋病的风险非常高,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和医疗资源的负担,让许多原本可以正常工作生活的人无法正常工作生活,产生的影响超出了他们创造的社会价值,阻碍了社会的进步发展。

另外一个方面,同性恋的感情不稳定性影响着个体的心理情绪状态变化,影响着他们对正常工作和生活的积极性和耐受性。虽然异性恋也会有一些不稳定性,但相比之下同性恋的感情更加不稳定,对个体和社会产生的影响更大。

同性恋对社会的影响可以体现在人口繁衍和经济上面,在我们国家受传统“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传宗接代”的思想影响,异性恋可以正常的过夫妻生活怀孕生子,而同性恋就不具备这样的“功能”,即使是想要一个孩子,也需要花费比异性恋更多的时间精力才可以做到,压力也会大很多。

相比之下,异性恋夫妻在一起的压力比较小,感情相对比较稳定,可以轻松自然的生育后代繁衍人口,人口顺利的繁衍,再加上异性之间的相互协作产生的效果,可以有效的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人们也就更愿意接受异性恋而不愿意接受同性恋了。

之所以会把同性恋称之为“性心理障碍”,个人觉得这可以说是在社会道德感的影响下的自我保护,让很多人在思维里把同性恋当成是很严重的问题,产生一些恐惧心理,在一定程度上“扼杀”了某些人想要和同性发展亲密感情关系的念头,可以说是“有效”的阻止了某些事情的发生,维护了当前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

做为一名普通的心理工作者,我本人也曾经和很多同性恋的朋友有过接触交流,对于目前国内的同性恋的发展态势并不抱有支持的态度,但我也不反对别人会这样的想法和行为,只是想在这里提醒每一个同性恋的朋友,同性有风险,恋爱需谨慎。(个人观点,仅供参考,如有不足,还请明示。谢谢!) 

白龙天皓:注册心理师,应用心理硕士

谢谢问答区同事的邀请。不得不说,这是一个庞大的问题,值得不同背景并且关心现实生活的人参与讨论。回想起曾经读到李银河教授关于同性恋群体的研究论文,彼此的同性恋研究面临的压力,得知今时“维持原判”这一结果,少不了花费精力应对悲凉之感。我想,这种悲凉是来自多方面的。

一、远

首先,是“维持原判”的含义。大学生公选课的心理健康教材中将同性恋(现象?还是群体?)界定为“性心理障碍”,法律认为教材中的界定/归类“不属于知识性差错”。查阅相关报道后,得知法院提出了“知识性分歧”用来描述上诉者的观点与教材内容的矛盾。如此是否意味着,在质疑者出现之前,法律上认定同性恋在事实上是一种性心理障碍?那么对于仅从此一本教科书获得性心理健康知识的年轻人何以提出质疑,令假定的事实成为可讨论的“知识性分歧”?既然是教科书,既然知识点存在学术分歧,也许要求出版社将不同观点放置一处更为实际

其次,是在时间上。自李银河教授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开始关注同性恋群体之时起,到今天,在社会公众视野,更确切的说可能是在某一领域掌握话语力量之群体的观念,看似依然如故。其他答者提到了文化因素,点出了观念变化之难,时间不够

除此之外,报道称上诉后法庭曾多次延迟开庭。不存在“知识性错误”的话,或许可以猜测犹豫仍旧出自此案牵涉的观念。然而,恰巧是法庭的这份犹豫,证明了同性恋是否应归为性心理障碍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如此,也让得出“维持原判”(对于上诉者显然是否定的结果)的过程,在文化观念多元发展的角度上透露出些许希望?

二、中

将视野缩小至教科书关于同性恋的描述:“性爱方面的一种紊乱或性爱对象的倒错”。其中“性爱”一词的表述在我看来是有待商榷的。性在我们的文化中很多时候给人一种羞耻之感,在一定程度上,我们容易认为以生育为目的的性才具有正当性,这种文化正当性延伸到性活动参与双方时,很容易将异性恋作为性的范本,将同性的性排除到边缘地带。而爱描述的更多是一种情感联系,是两个人之间亲密的精神关系。

通常情况下,性作为参与者之间亲密关系的集中表达自然也表现了爱的部分,但就性与生理更加相关,其本身也有追求生理欢愉的目的而言,将性与爱混合起来其实并非恰当,也有失科学性

基于此,教科书中将同性恋界定为“性心理障碍”,并将其描述为“性爱方面的一种紊乱或性爱对象的倒错”的问题不在于加重同性恋的污名化,主要是强化了异性的性的“唯一正当性”,顺便混淆了性与爱、心理与生理的区别。同性恋污名化,和恐同一样,是为了维持性别身份认同采取的措施引发的结果。

三、近

如此判断来自于温尼科特对母婴关系和婴儿心理发育过程的观察。他在《妈妈的心灵课》中提到,妈妈在母乳哺育宝宝的过程中,如果能够信任自己作为妈妈照顾宝宝的本能的话,在刚开始哺育宝宝的一段时间内允许自己跟从宝宝的需要及时提供喂养,并在这个过程中享受与宝宝的亲密和哺育的乐趣,一段时间后,宝宝将会逐渐注意到喂养他/她的乳房背后是一个完整的人,同时妈妈和宝宝自己也会把宝宝看作是一个完整的人。这个过程将为以后宝宝在心理上发展为独立个体奠定基础。

这个过程中非常重要的是妈妈没有因为她的阅读,和请到家里来提供日常生活帮助的人(妈妈、婆婆、月嫂、保姆和相关护理帮手)提供的意见而对自己作为妈妈的责任无所适从,甚至过于紧张和焦虑,而是可以在宝宝爸爸的保护和帮助下可以全身心的投入对于宝宝的照顾中,允许自己被宝宝“使用”……

如果这个过程发展顺利,宝宝或许会更加容易发展出一个坚实的自我,特殊的,被妈妈珍爱的自我,不必迎合妈妈的需要而放弃、质疑或是扭曲自己原本的样子。这样的宝宝成熟到与他人相遇,或许可以带着并非错对的观念看待与己相异者,有弹性的根据社会文化规范调整自己的行为,在与他人的关系中不必强调差异之处的对与错,是否正常,而能像尊重自己的不同一样尊重他人的差异。包括身份和性别身份上的差异。

这样的宝宝在我们生活的周遭常常是非常理想的,据温尼科特说这才是自然的发展过程,妈妈们确实具有这般能力。那么,我不禁想要提问,在我们生活的时空,是什么影响了妈妈们成为妈妈的能力?

在另外一个极端,妈妈因为要应对自身的焦虑,可能会希望宝宝顺从妈妈的需要,把宝宝的需要看作麻烦……继而使宝宝发展成为一个完整的人的自然过程受到破坏。心理上,自我的发展需要妈妈这样的客体提供宝宝各种需要的满足,自体心理学者认为这个需要会在一生中不断浮现。而这个需要也隐含在尊重差异的对立面

从身份认同过程本身来看,确立一种身份认同本身就意味着区分“非己”,将非己视为明确自我的客体,借由远离、排斥非己而把非己放置于客体的位置,希望非己帮助自我继续发展。群体身份认同(包括社会性别)也是如此。当我们借诸强调差异来确立自我身份认同的时候,或许反映的刚好是坚持强调某一种特质“唯一正确”是多么疲惫……是否也意味着多少有些不自然?

以上。(想到哪儿写到哪儿了)

祝好!

俞春燕(琦君):国家二级咨询师

不光是同性恋者有被污名化,

因为性别角色不符合主流意识形态而被归于

女同性恋者(Lesbians),

男同性恋者(Gays),

双性恋者(Bisexuals),

跨性别者(Transgender)

所有性少数群体,都存在被污名化被歧视的压力

“同性恋是心理障碍,不属于知识性差错”这个语言逻辑本身,

我认为是恰当的。

不属于知识性差错的判决,本身就在暗示——

我只是在“语言逻辑学”的层面上进行判决,

我不做社会的,伦理的,道德的,法律层面的,公众意识形态方面的判决

为什么同性恋是心理障碍?

同性恋是先天基因遗传还是社会文化影响的产物,

这个讨论本身就是对悖论的探讨,他们并没有非此即彼的分离距离,

而是彼此影响彼此促进的复杂关系

因此,这里的“心理障碍”,我从两方面来理解:

1社会性别角色期待

不同的性别角色,包含了不同的社会期望的品质特征,

人格特征,社会行为模式和态度都不同。

在传统的二元论文化中,男女两性已经形成了约定俗成的角色特征,

这种特征,在每个人成长的过程中都被潜移默化了,

并且在潜意识层面产生了认同,

这种认同,对个体自我身份确认是极其重要的,

是核心自我感的重要源泉

因为自我的建构既离不开自身,

也离不开自我的对立面——他者。

他者的凝视是主体建构过程中很重要的因素。

他者的凝视迫使自我产生了自我意识和主观自我形象

所以,我们可以去想象,LGBT群体中任何人,

在他们成长的过程中,

本身就产生了自我意识和他者凝望的错位

一个英俊潇洒的高大男生被期待去抱得美人归,

而他的内心,却对身边打球的男孩充满了性的欲望,

这在他的内心,本身就存在极大的冲击,冲突和挣扎。

任何人都是社会中的人,

而我们的社会伦理文化深深扎根于性别二元论文化,

对这种根本的,主流的,属于集体潜意识层面的文化的挑战

让双方都受到极大的冲击力,

这是目前的社会现状下必定会存在的心理困境。

心理障碍是指

一个人由于生理、心理或社会原因而导致的

各种异常心理过程、异常人格特征的异常行为方式,

一个人表现为没有能力按照社会认可的适宜方式行动,

以致其行为的后果对本人和社会都是不适应的

从百度查到的“心理障碍”概念解释本身就强调——异常,

异常的意思是“异于常模”,

而这里的常模就是性别二元文化,

LGBT群体本身就是少数群体,是异于常模的

并且,无论属于这个群体还是恐同者,

都因为挑战了根本性伦理文化而感到焦虑和恐惧,

是具有不适应性的。

我是同性恋亲友会的志愿者,

我的经验中,

恐惧”是恐同者,是偏见者,是反对者内心最大的怨恨来源

LGBT群体存在本身就让他们的自我身份认同被动摇了,

而这些人是无法承受外在框架的不稳定的,

相对来说,他们没有稳定的核心自我来认同自己,

他们需要依附于某种价值观,并且这种观念不容挑战

因此,对我们的孩子,最好的做法,

就是看到孩子的存在,确认他的身份,让他感到自我满足

做到如此,那么,长大了,

即使他发现自己喜欢同性,或者跨性,也不会那么痛苦,

即使他是异性恋者,也会对LGBT群体一视同仁,尊重友爱。

我们是一个个体与个体联结起来的社会,

不是一个由文化支配运作的社会,

每个个体都很重要,世界和我爱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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