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与恶的距离:伤人事件频发,杀戮背后有何动机

译者:伐竹猫
来源公众号:译言(ID:yeeyancom)

5月22日,大连一司机刘某因投资失败,驾车冲向斑马线上过马路的人群,造成五人死亡,五人受伤。5月25日,河南一老人持棍棒攻击过往行人,导致14名群众受伤,5月29日晚,南京市新街口一男子驾车撞人并持刀行凶,导致八人受伤,其中四人危重。

在为死伤者默哀的同时,也不禁让我们去思考此类极端报复社会行为背后隐藏的动机。

一些人割断他人喉咙,就如同把黄油涂在面包上一样轻而易举。一名暴徒曾在拉斯维加斯的一个音乐节上不分青红皂白地向围观群众开枪扫射,造成58名无辜者死亡,546人受伤。一名16岁少年曾自喻“死亡天使”,他先是有预谋地开枪杀了自己的祖父,随后进入校园,杀害了9位同班同学。

这些滥杀无辜的案例在美国每天发生的大规模暴力事件中只是冰山一角。随着大规模暴力事件与日俱增,人类的这些残忍暴行似乎有迹可循。

据美国联邦调查局(FBI)的数据显示,2016年每10万居民中就有5.3人遭遇谋杀,这一比率与2015年相比上升了7.9%。美国人口从1996年的2.677亿增长到2016年的3.231亿,暴力事件发生的频率得到了部分抵消,这意味着潜在的受害者人数有所减少,但死亡人数却没有下降。抛却犯罪事件发生的频率不谈,政府官员及关心此事的公民都在思考此类暴力犯罪的动机。

关于杀戮的动机,心理健康专家、政界人士和记者们纷纷给出了各自的见解。其中较为常见的动机(并非主要诱因)包括无政府主义、个人恩怨、被虐待或“冤枉”的经历、道德沦丧、鬼迷心窍,以及“良知的缺失”。

大多数对“杀戮”动机的解释都集中于帮助人们准确识别暴力行为的前兆,但却鲜少有人针对这类暴力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进行阐述。许多人在耳闻目睹那些骇人的暴力行径时,第一反应总会说“这个人精神有问题”或是“这个人失去理智了”。换言之,施暴者存在心理问题只是对于暴力犯罪的一种通俗易懂的解释,但这一解释仅仅适用于那些行为异于常人、偏离主流文化的人群,对于其他人则无法一概而论。

即便是经验丰富的专家,也无法对暴力事件发生的原因进行准确界定。主要原因在于他们往往只分析罪犯的行为,却没有意识到同一种行为可以代表多种动机。最后常常导致对动机的错误判定。就像感冒一样,缓解患者的症状固然重要,但要想真正治愈一种疾病,还需找到真正的病因,对症下药。诸如罪犯心情沮丧、愤怒,从而蓄意报复之类的结论并不能说明其情感来源,也无法解释他为什么要通过暴力行为来满足情感需求。

从科学动机的角度揭示“暴力行径”背后的五点原因:

目标受挫


自我认同感是人类最基本的情感需求之一,即相信自己有能力达到预期结果。一旦目标受阻且离预期结果相去甚远时,一些人就会产生挫败感。正常情况下,我们会再试一次或是改变自己的方法策略。但倘若我们认为自己无法掌控自己的人生,或者对自我能力产生怀疑时,往往就会一蹶不振。要想摆脱这种情绪,最简单的方式就是重新选择一个更容易达成的目标。而由于现代武器和交通工具的先进性,“杀戮”往往成了这些人的不二之选。只需轻轻扣动扳机,踩向油门,便可轻松达成目标,毫无难度可言。

情商欠缺


情商是指识别和评估自我和他人情绪的能力,同时以此来解决问题,形象地说,就是在处处雷区的生活中如履薄冰。尽管人们对情商及其衡量标准仍持怀疑态度,但对以下三个方面却没有异议:情商较高的个体能够采取有效的策略来处理不同的情绪;与情商低的人相比,高情商人群更容易在生活和职场上取得成功;情绪管理策略可以通过后天习得,但一些性格较为激进的人群往往欠缺这种能力。因此在他们找到挫折的根源之前,往往会采取一些措施来缓解自己情绪上的痛苦。如果你在生气的时候打过墙,你就能领会我的意思。在施暴者心目中,谋杀可能会成为一种降低情绪痛苦的选择。


渴望获得满足感


当我们在一件事情上投入了精力,我们往往希望获得回报。例如你可能想拥有一辆高档轿车,只是为了得到朋友们的赞赏。无论动机如何,你都希望自己投入了金钱与精力的事物可以为你带来实质性的回报。诸如学历、财富或者稳固的社会地位等高回报事物都需要你付出大量的时间与汗水。也就是说,获取满足感是一种延时过程。但有时我们不愿投入太多,却还想立即获得回报。而杀人时,满足感几乎没有延迟。也许凶手需要复杂的预谋,但一旦付诸行动,结果几乎能够瞬间知晓。

能力得不到承认


当一个人的能力得不到认可,无法获得外界承认时,可能会产生消极的自我反思以及对自身能力的质疑。这种承认并不一定是获得对社会上理想行为的认可,比如做好父母或可靠的员工。讽刺的是,通过最不堪、最令人发指的行为,能够让凶手获得媒体、执法人员和其他人的承认。一些罪犯通常离群索居,长期得不到他人的尊重与承认,一旦他们犯下了滔天罪行,一切便大为不同了,他会立即在全球范围内得到承认。哪怕这种承认需要以他人的生命为代价。


“有来有往”原则


一些人受到“不公”对待之后,脑海中时不时地就会浮现出“以眼还眼”、“以牙还牙”、“要么杀人,要么被杀”这类的字眼。这种报复心理本身就是最强大的催化剂,它会一直蛰伏在他们的内心深处,直到他们认为他们已经纠正了一切不公事件。心理学家把报复过程称为“有来有往”,也就是说一个人认为别人以某种方式对待他时,他也应该以同样的方式去对待别人,即以彼之道还施彼身。通常意义上来讲这一原则意味着彼此间互相帮助,礼尚往来,但在罪犯的心目中,这也意味着把自己的不幸归咎于旁人。通常伴随着的是虐待、残忍、暴行,乃至谋杀。

原文链接:https://www.psychologytoday.com/us/blog/motivate/201712/why-we-kill-according-motivational-sc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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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版:小鲸鱼 郭锅锅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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