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吕梁“打人校长”一事中投射出的问题

最近一段时间,吕梁“打人校长”、“逼迫女学生写不雅检讨”一事在网络上炒得沸反盈天,社会舆论对于该校长的讨伐声也是一浪高过一浪!

直到目前为止,这个校长已经被行政拘留并且被罚款,甚至还有媒体爆料这个校长的前妻被杀案乃至其曾经“违规修建商品房”的问题,而当地的纪委监察部门也开始调查该校长的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了!

虽然还没有最终结果,但是,可以预见的是,这个校长的政治生涯已经到头了……

不过,与此同时,网络上也出现了另一种声音,即有些人也认为那个所谓的“被害女生”也不自爱,为了一己之私违反校规校纪不说,还严重影响了同寝室其他人的休息,被打也活该!

甚至还有人说了诸如“校长如果不管,万一出了事情谁负责?”、“等女生被搞大肚子你们就高兴了?”、“校长帮着教育学生,家长还好意思讹钱20万!”……

一时之间,网上的舆情陷入了“两极分化”中!我一直在关注中国的教育心理问题,早就有写点东西的想法!现在,借着这股东风,就这件事乃至中国的教育问题发表一些我个人的浅见~~~

一.

校长的责任在哪里?

从目前官方处理的结果来看,该校长确实存在着“殴打学生”以及“逼迫学生写所谓检讨书”等违反职业道德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还因此被免职并被行政拘留!

其实,抛开这个事情本身,不难发现,这些年来,类似的报道从来就没有消停过,这俨然成了一个普遍的社会现象了……

从表面上看,这折射出了我国目前教育——尤其是中小学教育——当中存在着的一个难题:对于学校老师和领导而言,管松了,怕学生“学坏”了,到时候家长找学校麻烦;管严了,诸如“侮辱学生人格”、“伤学生自尊心”一类的帽子就会铺天盖地地扣过来!这种情况下,弄得许多中小学老师乃至领导是“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

从之前官方通报的结果来看,当事人女生刘某某确实存在着“多次在晚上熄灯后十一点左右主动开门或开窗让王某某进入宿舍,并且在她床上停留较长时间”的情况,凭心而论,这个女生和男生确实违反了校规校纪,给予他们适当地批评教育乃至校纪处罚也是应该的,这本来无可厚非!

但是,问题就在于,根据官方通报表明:“当晚11时许,校长让生活老师把刘某某带到校长办公室,核对情况,开始刘某某不说实话,情急之下,校长用地书笔笔杆打了刘某某臀部,让其写了事情发生的书面具体过程。12月2日晚,家长及其亲属得知后到学校要求校长给予经济赔偿20万元,校长没有答应。

按理说,一个学校发生了这种事情,身为校长,学校的管理者,应该及时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冷静下来,先保持中立,不急于给学生“贴标签”,给当事学生一个解释和答辩的机会,先听一听当事人怎么说!然后,第一时间通知学生家长到学校一起商议处理办法。

同时,女生宿舍里进入了男生,这很有可能涉及到了“猥亵”、“性侵”等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问题了,应该同时向相关组织(例如,校党委乃至当地教育部门)报备请示是否打电话报警,让公检法机关插手干预。这样,既给了学生面子,也尊重了学生家长的教育主体地位,同时也尊重组织纪律、党纪国法的体现!

但是,这个校长没有这样做,反而被自己的情绪所左右(对于一个领导干部而言,这是一个大忌),自顾自地“动用私刑”,这既没有尊重家长的主体地位,也没有把组织纪律、党纪国法放在眼里(当事女生的家长和教育部门是事情发生两天后才知道的此事)!

而且,逼迫学生写下带有详细的“性爱细节”的所谓“检讨”,这非但起不到教育学生的目的,反而会让人怀疑:他究竟是在“教育学生”,还是打着教育的名义在学生面前“立威”?还是干脆就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窥私欲”呢?!结果,学生没教育好,反而授人以柄,本来有理的,都变得没理了!

一句话:这个校长也许出发点很好,但是认知存在严重问题,把公立学校当成了自己的“私人领地”,把学生当成了自己的“私有财产”一样随意处置,忘了自己是来为学校和学生“服务”的,组织纪律观念淡漠,犯了严重的“官僚主义”,再加上不会控制自己的情绪,结果弄得“吃力不讨好”!

二.

当事人女生的责任在哪里?

然后,再说说当事女生刘某某的问题吧!

首先,这件事情涉及到青春期学生“早恋”的问题!其实,从科学的角度来讲,中学时期,正值一个人的生理发育的旺盛时期,对于异性产生好感也很正常!因此,所谓的“早恋”的问题,某种程度上说,也可以理解!

但是,这个女生错就错在,不应该冒着违法校规校纪以及打扰同寝室同学休息的风险留宿异性,到头来,害人害己!

因此,这件事情的发生,也给当事男女上了一课,即“无论做什么事情,都有【收益】和【风险】两个方面,在享受这个收益的同时,也要准备好承担相应的风险!”

如果当事男女能把这个问题想明白了,学会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承担责任了,他们就算是真正长大了!还记得那句话:“长大,意味着责任!”,【责任】教育,这是目前我国教育中比较缺乏的!

三.

学校的责任在哪里?

通过前述的官方通报来看,该女生刘某某违规留宿异性的情况已经不止一次了!

这可以说明一个问题:这个学校至少在寝室管理方面存在着严重漏洞!

所以,由此又可以派生出如下问题:

1、除了刘某某之外,还有没有其他学生存在过这样的问题?有没有“挂一漏万”的情况?

2、以前学校有没有遇到过类似的情况?如果遇到过,又是如何处理的?凭什么这么处理?

3、对于寝室管理方面的漏洞,寝室管理人员有没有一点警觉性?进一步说,学校的管理层在平日里有没有重视过学生寝室的管理问题?有没有采取过相应措施进行【堵漏】?

这都有待相关部门的回答,这也是这个学校的管理层可以从这次事件中汲取的经验教训!

四.

学生早恋的心理学分析

该女生刘某某的留宿异性问题,确实很不对!但是,在批评了这个女生以后,我们还是要“打破砂锅问到底”!究竟是什么原因能让这个女生能够走到冒着被校纪处分乃至口诛笔伐的风险“留宿异性”的地步?难道仅仅是她“生理需求旺盛”吗?

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讲,青春期的男女生谈恋爱,除了生理原因之外,更多是处于心理原因!

还记得《爱上你治愈我》当中的那句经典台词:“我们的内心世界,就像一个空罐子,需要很多的爱才能填满它!”

一个人在成长过程中,如果能得到充足的【爱】的滋养,是很难出现心理乃至行为问题的;反之,如果一个人在成长过程中没有得到应有的关爱,【爱箱】长期空虚的话,他们往往就会通过各种“问题”来表达自己!

中学生的早恋问题也是如此!就我个人的经验来看,这往往是由于早恋的当事人在原生家庭中得不到应有的关爱,导致他们内心深处的【爱箱】 长期空虚有关!

记得前些天的官方通报显示:“孩子母亲表示,’即使孩子再犯什么错,校长也不能打,打了就要赔偿’。随后,孩子母亲与其亲属协商后提出要求校长赔偿20万元。后经安业派出所协调劝解无果,孩子母亲及其亲属一行于2日晚12时离开学校。

如果这个当地的官方通报属实的话,那么就可以理解孩子为什么会早恋了!

因为,母亲说的这句话道出两个情况:

1、作为一个孩子的母亲,孩子被校长打了,最关注的不是安抚孩子的情绪、疗愈孩子的【创伤】问题,而是“赔偿”问题;

2、孩子犯错了,母亲不反思自己在教育方面存在的失误,仅仅是一味地苛责校长,这就等于把自己教育子女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

说白了,在这个母亲的“认知”中,“钱”比孩子的成长更重要,同时也缺乏最基本的【责任】意识!有这样的母亲,很难想象,这个女孩刘某某在她的原生家庭里能感受到什么【父母之爱】。

在这种情况下,她很容易通过“早恋”来填补她内心深处的【情感空洞】!而且,“孩子是父母的一面镜子”,因为有了这样一个无责任心的母亲,才有了这样一个没有责任意识的女儿!而且,所谓的“赔偿20万”的提议还是母亲同她的亲属商议之后的结果!所以,这个刘某某的问题,已经不是她个人的问题了,而是她整个【家庭系统问题】了!

除此之外,当事女生刘某某的“留宿异性”的问题,还涉及到一个【性】的话题!

众所周知,尽管改革开放已经40多年了,但是在对于中小学生“性教育”的这个问题上,依然步履维艰,依然有许多人谈性色变,使得许多儿童或青少年无法通过正规途径形成正确的性观念!

但是,到了这个年龄段,必然会涉及到【性】的问题,这是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

因此,在正规途径无法获得性知识的情况下,很容易就通过“留宿异性”、“看色情片手淫”等极端的方式来获得某些对于性的观念!可以说,这个女生的留宿异性的行为,除了其个人的原因外,我国性教育的缺失也难辞其咎!

说到这里,各位看官还认为这次事件是单纯的当事校长或学生的问题吗?!还认为仅仅是单纯地处理校长或学生那么简单吗?

无论是教育问题也好,心理问题也罢,上升到一定程度,那就是一个社会问题了!这次事件的发生,某种程度上说,就是一个社会问题的“总爆发”!要想根本解决,整个社会也需要来一次“系统治疗”~~~

文:毁灭与再生
责任编辑:殷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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