弑母男孩无罪返校:对未成年的无脑保护是最残忍的伤害

作者:壹心理主笔团
来源;壹心理(ID:xinligongkaike)
原文标题:12岁男孩弑母无罪返校,13岁少年掐死男童被释放:我们对未成年人的无脑保护,是最残忍的伤害

 01 

好多少年犯知道

14岁前要大干一场

不久前,湖南一名 12 岁男孩,在与母亲发生争执后,向其连捅 20 多刀。母亲双手被砍断,手腕里的骨头露出来,头皮血肉模糊,当场身亡。

被捕3天后,直接释放,他回学校继续上课。

警方给的理由是:按照我国现行《刑法》规定,不满 14 周岁的人实施任何犯罪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

或许,男孩早就料到,自己即使杀人了也不用坐牢。

因为,杀人后的他出奇淡定,似乎有所预谋。

他冷静处理犯罪现场,反锁母亲卧室,换掉沾满血迹的衣服,将凶器丢进池塘。

随后,日子一切照旧。

他接听母亲的电话,回复母亲的信息,还不忘用母亲的手机向班主任请假,夜晚哄弟弟入睡,好像一切都没发生过。

当外公爬窗进入卧室后发现女儿倒在血泊中,男孩淡定回应:

“妈妈是自杀”。


直到被警察带去问话,男孩承认自己杀了母亲:

“我又没杀别人!我杀的是我妈”。

指认现场时,村民们发现,他竟然还在笑。

△ 男孩被捕画面


一切,仿佛是一场与己无关的儿戏。

他的冷静,让人毛骨悚然。

警察问他以后怎么办,他若无其事地说:“学校不可能不让我上学吧”?

对啊,他竟然真的可以上学!


没有人意识到,他的淡定与漠不关心,已经向着反社会人格障碍方向发展。

只不过,他还是算少了一步:同校家长拼命反对,当地教育局只能劝他转校。最后,他被送往长沙接受管束教育,不用坐牢,也不用偿命,完美。

而他的家人呢?

奶奶说:“是那个女人出轨,和别人上床,被奸夫杀的,不是我孙子干的”。父亲没了妻子,好像没事发生一样,继续外出打工。

这起圆满告破的凶杀案,就等于在告诉全国人民:“作恶一定要趁早,反正不用坐牢”。

我没瞎掰。

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的教授曾在接受采访时说:“我在做少年犯访谈的时候,好多少年犯自己知道,14 岁前要大干一场,16 岁前你也可以干,但到了 16 岁之后就要收敛点”。

如果这个社会是这样的:

弑母可以被释放返校

肢解同学可以改过 3 年重新来过

如果这样是对的,如果这样叫公平公正的话,我不知道法律真正的保护意义到底在哪。

我只知道,他们无数次在告诉我,受害者的命就不是命,未成年人的命才值钱。

难道,我们就因为“未成年”这三个字,只能选择原谅吗?


△《告白》电影截图

 02 

你根本不知道

向“反社会人格”发展的孩子有多可怕

《新京报》采访弑母少年的父亲,问他事发后是否有责备过儿子,他只说了一句:

“孩子太小,不懂事”。

这句话,可笑至极。

那为什么同样缺失父母的爱,其他留守儿童没有弑母?


为什么同样遭受严苛管教,大部分孩子也不会杀人发泄?


为什么他杀人后,还能特别淡定,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一句不懂事,就能抹掉所有的罪恶与伤害,还有比这更可笑的吗?

你们根本不知道,这个孩子真的很危险。他杀人后处理现场、撒谎、毫无悔意的行为模式,已经呈现了多种与反社会型人格障碍相符的特征。

这类人格障碍没有高级情感,只有原始脑的即时刺激,不会愧疚与后悔,只相信暴力胜于一切。除了先天因素,说到底,还是原生家庭的问题。

记者采访男孩一家,父亲脸上毫无表情,只关心怎样快速处理孩子,向政府施压,似乎把难题丢给政府就好了,与他无关。

可是,这一切本就是他的“杰作”。

7 岁,男孩放学回家被面包车撞成脑震荡,鉴定为 10 级伤残。他觉得不严重,索性不回来。

8 岁,孩子和同学玩耍撞到桌角,头顶大包就这样过了一个月,他还是没有回来。

只有当弟弟出生,家中老人实在顾不来的时候,妈妈才回来照料。

他不曾感受过父母一丁点的关心与疼爱,只剩下一肚子的怨恨:

“我就是恨她”。

恨她把自己抛弃,只顾在外面赚钱,恨她从小都不管自己,长大了却只会用暴力方式来解决。

内心早已四分五裂。

父母不“长进”,爷爷奶奶同样“不会做人”。

事发后,奶奶一直埋怨学校不让他孙子回去接受教育,对儿媳妇的死去毫不关心。


长年累月生活在这样一个是非不分,充满欺骗与伤害的环境里,孩子感受最多的情感,不是温暖,不是爱,是冷漠。

有网友说:“他们一家可能觉得孩子不过杀了他老婆而已,老婆可以换,血脉不能断,不读书将来怎么继承他的江山呢?”

从保护儿童的角度来看,我能理解。若能给予未成年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他们往往比成年人更容易戒掉犯罪。

然而,事实证明:更多时候,宽容只能变成纵容。


这样的谋杀,从未停止。


2004 年,13 岁男孩赵某强暴了同村 14 岁女孩。因为“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很快被释放。女孩母亲告上法庭,法院判决男孩赔偿 9000 多块。这时候,男孩父亲气炸了,天天数落他,被刺激的赵某心想:

“上次被抓进派出所不也放出来了吗?”

于是,某个深夜,赵某蹑手蹑脚地闯进女孩家中,借着月光,掏出早已准备好的尖刀,杀死了女孩的母亲。女孩惊醒了,却被赵某捂住她的嘴,威胁她不许发出任何声音。很快,女孩听到平生最恐怖的声音“扑哧!扑哧……”

后来,赵某还是没有被判刑,只是接受劳教 1 年零 6 个月。

如今,14 年过去了,这种戏码还在不断重复上演。

都说人性经不起考验,孩子也一样。


你永远不知道,一个没有愧疚感与同理心的孩子,到底有多可怕。他们会怎样对待那些令他不爽的人,是杀人,还是校园欺凌,甚至有成人做不到的杀人方式。

毕竟,现在的孩子,什么都懂。

你以为他们还是个听话学习的乖宝宝?他们最喜欢日本苍老师。

你以为他们还和当年的你一样迷恋刘德华?他们追崇的偶像是古惑仔。

你以为他们对性一无所知?别搞笑了,解锁的姿势分分钟比你还多。

如果我们依然坚持认为“他只是个孩子,都是闹着玩”,那么,一切必然走向最难接受的方向。

03 

心理健康在每个孩子成长中的重要性

高于一切

总有人问,像这种恶性事件,发生概率低吗?距离我们远吗?

 

我之前也以为很遥远。但很快,我就被打脸了。

那些具有暴力倾向或反社会人格障碍的孩子长大后,或许成了你最亲近的人,也成了最恐怖的朋友或亲人。

我们一度关注的上海杀妻藏尸案就是个最有力的例子。


30 岁的朱晓东,买了个大冰柜,妻子以为他只是用来放自己饲养的球蟒、鬃狮蜥、豹纹守宫、竹叶青、蜘蛛等冷血动物。她怎么都不会想到,自己才是这个冰柜的“主人”。

事发前几天,妻子埋怨“旅行没有安排好”,朱晓东掐死了对方。杀人后,他没有走开,反倒在旁边看了 3 小时,随后用被套包起尸体,塞进冰柜,而后拿着妻子的名义盗刷骗贷二十几万,与不同女生开房。

△ 朱晓东杀人前曾以家人名义购买的书籍,被质疑其杀人可能不是本人所说的“激情犯罪”

造成这种局面,他的父母难逃干系。

早在读初二的时候,朱晓东曾参与南京路步行街团队抢劫,被警察当场抓住,最后都只是小惩大诫。从小父母离异,加之母亲要照顾在车祸中丧生的妹妹遗留的孩子,经常忽视了儿子。

如果当时他的母亲可以花多点时间陪他,了解他;


如果当时法律可以制裁他,他们长大后不必祸害他人。

而我们这些普通人,本可以好好活着,不必惹来杀身之祸。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李玫瑾曾说:“人,实际上都是一种产品。是社会、教育的产品,最重要的,是家庭的产品。孩子性格有缺陷,问题往往出在早年的抚养”。

实际上,有暴力倾向或反社会人格障碍的孩子,在童年早期就能看见端倪。可惜的是,太多人只会用打骂的方式来解决,他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我恳求各位父母,如果你发现孩子有极强的破坏力,喜欢砸东西,容易暴躁,或是虐杀小动物、滥用特权虐待其他小孩,请一定要重视。

而对于拥有两个孩子的家庭来说,大孩子会认为弟弟妹妹剥夺了父母对自己的爱,进行欺负。此时,希望你们不要只会一味地打骂,要进行引导,不然孩子原本的怨恨会更深。

我常收到不少人的私信,他们很苦恼,为什么小时候那么乖的孩子,上了初中后像变了个人一样。与孩子的距离变得特别陌生疏远,开始学坏,你又打又骂,但就是一点用都没有。

因为那时已经“为时已晚”,做父母是有有效期的。只有当父母与孩子建立依恋关系,孩子才会自愿接受抚养人在管教和观念方面的影响。

也就是说,若孩子由父母亲自带大,才会听你的话。否则,想管也管不动了,最坏的情况便是,12 岁弑母少年被多年不管的母亲忽然严格管制,就已经失控。

一个懂得尊重的大人,他的一句话,一个行为,足以改变一个人的一生。

所以,为了孩子,为了国家治安,麻烦多点陪伴,少点打骂吧。


04 

我们到底是在保护受害者

还是施害者?

说句你们不爱听的话,但我必须要强调一次:我们的法律,到底是在保护受害者,还是施害者?


如果任由未成年人拿着“反正我不满 14 岁,又不用偿命”的教条当做“免死金牌”,别说危害社会,多少被害的家庭,要用一辈子的时间,去修复这个本不属于他们的创伤?

正如今年夏天,我看到一位妈妈的求助微博,想帮她却又无能为力。

事情是这样的:3 月 30 号下午 5 点半,14 岁女孩琪琪和往常一样放学回家。在等电梯的时候,突然从背后钻出一个男生,那是她的小学同学黄正杨。

还未等琪琪说话,男孩就持刀架住她的脖子,不许她喊叫,强行把她从1楼楼梯间强行拖到了 4 楼 401。这是一间没有人居住的房子,男孩早就踩了点,撬了门锁。

进屋后,男孩逼着琪琪交出身上的钱,女孩哭着说:“我身上没带钱”。男孩不信,用刀刺破了琪琪的脖子,逼她脱掉衣服。

看着全裸的女孩就在自己眼前,男孩色心又起,意图性侵。琪琪拼死反抗,气急败坏之下,他用刀对着琪琪胸前、脖子一阵乱刺,划伤其两侧大腿,告诉她:“死后都要记住我”。

后来,琪琪趁着男孩分神,跑到阳台,全身赤裸不顾一切地跳到了下去,刚好掉在 3 楼平台,找了个墙角躲起来求救。

事后,她在重症监护室呆了 4 天,住院一个月。可是,她再也不敢进自家小区,不敢独处,不敢和陌生人说话,半夜经常惊醒,崩溃大哭:“我和他无冤无仇,为什么要这样伤害我!”

3 个月后,琪琪父母得到的结果是:凶手不满 14 周岁,受到法律保护,不够负刑事责任,不立案,不能关押,法律并不能制裁他,只能从民事诉讼中得到赔偿。


更气愤的是,男孩父母咬准了“反正我儿子没满 14 岁,你们也不能怎样”,连赔偿费用都不愿承担,只付了 2 万的医药费。

试想一下,那个伤害你家人的凶手,从管教所出来后又是一个“正常人”,和你呼吸着同样的空气,在同一片天空下,他可能若无其事地开心笑着,早就遗忘自己的残忍。也许在街角,你还可能和他擦肩而过。

真恶心。

在你给这些“孩子”施予同情的时候,请你想想那些因他们破碎的家庭,想想终日流泪的父母,和再也不会微笑的家人。

这时,我们必须得重新思考,单纯以年龄作为分界线,判断一个人的心智,真的合理吗?

在英国,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是 10 岁,我们国家是 14 岁,印度是 7 岁,而在美国大多数州,是没有最低年龄的,最高的也只有 10 岁。

我看过一则新闻:一个 13 岁少年掐死一名 4 岁男童后被释放,短短一年,他又持刀捅伤一名 6 岁女童,判刑 6 年,没想到减刑放出来后,继续作恶,奸杀一名 11 岁女孩。彼时,他才 19 岁。


屡次犯案的同时,我叹息一声,我们的法律不该把未成年人排除在人性之外,道德更不应该。

如果继续任由他们可以不付出代价,不承担足够的罪责,不接受管教,你怎么知道,今天你放过他,有可能受伤的就不是你或你的家人?

我知道,无论我们再生气,再无奈,法律的改善和未成年犯罪预防也是任重道远,非一日之功。

当下我们唯一可以做的,是认识到关注孩子心理健康的重要性。


别以为这一点也不紧急,当你让孩子了解有“反社会人格”的人存在,而不只是一味地告诉他们,这世界很美好的时候,他们起码会保护自己。有时候,残酷也是世界的一部分。

我记得在日剧《临床犯罪学者火村英生的推理》中,有这么一段话让人印象深刻:

比起受害人的前途,难道我们要更看重加害人的前途么?

我希望不是这样。


– The End –

参考资料:

【1】深度丨12岁弑母少年被释放:有家难回学校难归 暂住宾馆未来交付谁,红星新闻

【2】13岁男孩强暴少女获释后再杀人,民主与法制晚报

【3】上海杀妻藏尸案细节:买书模仿作案事后买男性补品,新浪新闻

【4】14岁女生被13岁男生脱衣并刺伤:嫌犯家长曾扬言报复,津云新闻综合

【5】19岁少年杀人犯奸杀11岁女童 13岁时曾掐死一名男孩,大洋网-广州日报


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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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壹心理主笔团,一群与弗洛伊德抬杠的年轻人。

责任编辑:小明 Spenc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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