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生犯罪人真的存在吗?

一、

什么是天生犯罪人?

自从看到了张蔚老师的犯罪心理学有关的清单,以及上次直播提到了天生犯罪人的问题,作为一个跨法学的心理学爱好者,今天就来讨论一下天生犯罪人的问题。

喜欢看《犯罪心理》或者是类似题材美剧的孩子们应该不会陌生,在FBI有一个赫赫有名的“BAU”——行为分析部。


在《犯罪心理》中,有一幕让人十分的印象深刻:亚伦认真的走访现场做出在其他探员看来很奇葩的行为和言论,可是最后却精准无误的以一套完整的理论分析出了罪犯的行为活动甚至推测出了下一次犯罪地点和目标,从而抓到了犯人,而犯人的种种特征甚至是面容都和亚伦分析的一样。


这一套看似玄幻的读心术操作,在犯罪学或者司法上叫做心理侧写、犯罪心理侧写,在中国叫做犯罪心理画像,属于犯罪心理学的范畴,而与此对应的在法学上有个赫赫有名的理论叫做“天生犯罪人”。


指的是有些人天生就会成为犯罪分子做出伤天害理的事情,无关乎他是否受到环境影响,天生犯罪人的理论在很长一段时间都引起了轩然大波,带动了心理学和法学界对人性的讨论和探究,使我们可以更好地去研究人与社会的关系。


而关于是否存在天生犯罪人的问题,国外的争论其实由来已久。早在19世纪后半叶,由于刑事犯罪尤其是累犯以及少年犯的数量急剧增加,传统的旧派刑法理论对此缺乏有效的应对。


再加上随着自然科学快速发展,人们开始使用自然科学的方法论对犯罪人进行实证性的研究,并以此查明犯罪成因,进而研究出有针对性的预防对策,为刑事政策提供方向。近代学派,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新派在此基础上应运而生,对前人的理论和经验也就产生了巨大的冲击。


传统意义认为,我们都讲孔子说的是性善论,也就是“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也,习相远也。”其实,从这样一句话固然看不出孔子认为人性本恶,但若因此就认定孔子是性善论者,似乎也比较牵强。


孔子的原意只不过是说,人生来本是差不多的,可是后来却走上不同的道路,有的为善有的为恶,那是后天习得的,或者可以看作是环境的作用。


不过,孔子还说过一句比较有名的话“唯上智与下愚不移”。所谓“不移”就是与生俱来、不能改变的意思。孔子重在强调人的智力的差别及特点,似乎不及于人性。


但也有学者认为,孔子的这种说法也包含了对人性的判断。可惜,往往我们因此粗浅的判断认为性善论和性恶论就这么被分开了。


二、

相关试验


比较巧的就是,正是在这个时候,意大利犯罪学家龙勃罗梭基于病理解剖的实证研究,提出了“天生犯罪人”理论。龙勃罗梭认为,有相当比例的犯罪人之所以实施犯罪,不是因为别的,而是由遗传和基因决定的。


在精神层面,这些犯罪人通常表现得冷酷残忍、麻木不仁、缺乏怜悯心。在他看来,天生犯罪人生理、心理、体质上的异常特征其实是一种返祖现象,他们是一群出生在文明时代的野蛮人。

龙勃罗梭在担任监狱医生期间,对大量的犯罪人进行了人类学的测量以及外貌考察,通过一系列的对比,他发现犯罪人和其他善良的人有着明显的身体差异。

在测定多数犯罪人的身体结构,尤其是着眼于头盖骨的特征后,他认为,具有一定身体特征的人当然会陷于先天性犯罪的宿命。因而犯罪如同疾患属于来自人的素质的必然现象。

基于此,在处理犯罪人的方法上,理应排斥过去观念性的自由意志论,对犯罪也应当把重点放在作为其主体的犯罪人本身去理解。他认为,只凭犯罪事实这一根据处以刑罚是没有意义的,应当根据犯罪的具体原因适当处罚犯罪人。

他曾写道:


就像野蛮人和有色种族具有许多独特之处一样,惯常性罪犯也经常表现出许多特点。这些特点可以归纳为:毛发稀少、缺乏力量、体重轻、头骨容积小、前额后缩、额窦发展明显、颞颥弓突出、颅骨较厚、下颌骨和颧骨凸出、眼眶歪斜、皮肤颜色较暗、长着把柄状耳朵或者大耳……

对痛苦麻木不仁、在道德上完全麻木、懒散、没有任何负疚感、爱慕虚荣、喜欢赌博、嗜酒或者酒精替代物、情感强烈却又稍纵即逝、特别讲究迷信、对自我极端敏感,有着自己的关于神和道德的观念。

当然,龙勃罗梭的这一观点一经提出就引发了激烈的争论。在经过不断的社会调查以及社会经验的影响下,龙勃罗梭在其后期的研究和著作中也在不断地修正着自己的观点。这也可以从他后期同时从生理、心理、环境以及气候等多方面因素对犯罪原因进行探讨中看出端倪。

三、

个人观点

那么天生犯罪人到底是否是存在的呢?我个人的观点是否定的,没有什么人天生就一定会犯罪,有的之后后期迷失的孩子或者深受环境迫害的迷途的人。

现代社会上其实很容易就能看出这一情况:我国的青少年犯罪比例正在逐步提高。以至于到了需要修改法律的地步。

但是抛开法律不谈,这背后显而易见的心理因素还是可以见得的,为什么我国犯罪呈现年轻化加重趋势,菲尔认为是有以下几种因素:

  1. 教育问题

    在对待青少年甚至是儿童问题上,教育永远是首要的话题。青春期本就是一个特殊的阶段,而如果没有经过很好的引导和教育,很容易就会导致一个孩子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

    就像前几年的大连8岁男童弑母案,人们态度众说纷纭,但是男童的父亲却不为所动表现得十分冷血,甚至有些时候对这件事情表示了默许,那么这就是一件很恐怖的事情。

  2. 环境问题

    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每个人生下来都是一张白纸,如果他接触的是墨水,白纸就会逐渐被染黑,接触的是朱砂,就会逐渐被染红,这就像是我们人的三观和行为习惯一样。

    这一点其实在学校也很明显,可以看到孩子们总是三五成群的因为一些原因结成小团体,好的团体会越来越好,坏的团体也会越来越糟,这种人与人之间出于社会环境的影响,由于青少年本身就缺乏一定的分辨能力和自控能力,就很容易导致这种结果。

  3. 心理因素

    这里菲尔想额外提到关于遗传性精神疾病的问题,尽管这是属于一种特殊情况。这里也是来自于菲尔的亲身经历,菲尔家门对面居住的就是一家遗传精神疾病的人,因此被人嫌弃和没有好好对待,一家人的攻击性都比较高,直到母亲选择了自杀后,人们是变成了保持距离并且可怜,而因为菲尔家就是门对门难免会产生交集,菲尔会试着和孩子接触,结果最后孩子对其他人敌意很大,但是在菲尔面前就像正常人一样。

    这里菲尔想说的是,尽管一些心理问题和精神因素会导致患者具备攻击性甚至直接动手,但是这并不是绝对的,还是要看环境和人们的态度,而非是这个人有狂躁症那么他一定会打人,或者这个人有精神分裂症小心他出来杀人。

    还有诸如过分的紧张、焦虑、愤怒、憎恨,还有长期积累的负面情绪,当他们爆发的时候,不是伤害了自己,就是伤害了别人,造成无数的悲剧。

  4. 有关于榜样的力量

    这个主要体现在动漫影视作品和追星中,尤其是现在饭圈风气影响下,很多人看起来很正常,但是受到这些影响潜移默化了一些“独特三观”。

       

      比如为了给明星刷榜做出的种种出格行为,比如为了给主播打赏做出偷盗行径,比如模仿动漫作品中的言行举止。

      这些其实归根到底都是环境和心理的因素,而非是一个人天生从基因或者身体角度上就注定要犯下罪行。

我是菲尔,愿世界和我爱着你。

参考文献:
[1]孙曈.犯罪心理学视角下的在校大学生犯罪行为的预防对策[J].法制与社会,2020(34):167-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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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王田甜.以危险心结理论对吴谢宇弑母案的犯罪心理学研究[J].法制与社会,2019(21):42-43.
[5]陈侃.天生犯罪人之悖论[J].检察风云,2021(02):70-71.
[6]赵进华,梁宁宇. 世间有天生犯罪人吗?[N]. 人民法院报,2019-11-08(005).
原创:拂螺依德
责任编辑:一只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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