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快人心!不能让人格障碍的“恶魔”重返人间!

广西“百香果女童遇害”案,凶手被判决死刑!这个判决结果可谓大快人心!
 
他跟韩国素媛案的凶手一样不但强奸女童,而且残忍伤害甚至杀死受害者!他们都是恋童癖,又都是没有同理心,没有反省能力的人格障碍者!
 
这样的恶魔在我们国家,将不再有机会重返人间!正义得到伸张!这是法律的胜利!也是人民的胜利!
 
2018年10月4日,广西钦州灵山县10岁女童杨某燕,被同村29岁村民杨某毅强奸,然后持刀捅伤眼睛及颈部,杀死后,抛尸荒野。
  
经过律师走访当地发现,杨某毅曾有多次跟踪、搂抱、骚扰其他同村女童的行为,骚扰幼女的地方有的还和奸杀案在同一地点。
 
根据我们多年多学科诊疗(MDT)的临床实践,尤其是深度催眠下创伤修复的经验,结合凶手的行为来看:
 
杨某毅强奸女童的行为符合恋童癖的犯罪特征。但更重要的是,他残忍杀害女童的行为符合人格障碍的特征:他实施犯罪时不但宣泄了扭曲的兽欲,还残忍杀死受害女童,情节特别残忍,手段令人发指,而他对此毫无羞愧之心,甚至不断上诉。


这主要是源于其人格障碍的特征:对别人的痛苦缺乏同理心、对自己的过错毫无自我反省能力、其行为远远超出了社会道德规范。
 
具体来说,杨某毅极有可能是偏执型甚至反社会型人格障碍。 
 

从这个角度来看,杨某毅与韩国素媛案的罪犯赵斗顺有很多共同点:他们都是恋童癖,同时又都有人格障碍,强奸女童并残忍伤害对方的行为心狠手辣,令人发指,已经触及了人类的伦理底线!说他们是禽兽都侮辱了“禽兽”这两个字。
 
而针对这一类人格障碍患者,一般的药物治疗和心理治疗是无效的。对他们的法律处罚,只会加重他们对社会的仇恨,一旦他们释放出狱,会以更加残忍的手段报复相关人员和社会,酿成更大的悲剧,所以绝对不能让这些恶魔回到人间!
 
在我们国家,虽然相关的司法鉴定人员或者人民群众并没有意识到人格障碍罪犯的可怕性和危害性,但是我们对“百香果女童”案中,如此残忍的犯罪行为,无论是法理、情感还是精神心理角度,都支持判处凶手极刑!!目前的判决结果,让受害者家属得到了宽慰,让法律和正义都得到了伸张,真的是大快人心!
 
此案与韩国素媛案的判决结果不同,对人格障碍患者罪犯的过度宽容,其实就是对受害者的残忍,对整个社会的残忍,结果大家也看到了,素媛案原型罪犯赵斗顺出狱后,引发韩国民众的恐慌。从精神心理学角度来预测,我认为赵斗顺很大概率会再次犯罪,到时将造成更大的危害。
 
希望我们国家相关部门也要加强对人格障碍患者的识别和鉴定。对于患有人格障碍的罪犯,应该加大惩治和震慑力度。
 
那么,针对单纯的恋童癖患者,如果他们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强奸等犯罪行为,现在我们国家的法律仍不够完善。
 
韩国自2008年起,对恋童癖患者的犯罪行为,实行电子脚铐+化学阉割,成为亚洲首个推行化学阉割的国家。
 
我再次呼吁,进一步完善我们国家的相关法律,对性侵或强奸未成年的犯罪行为,如果情节极其残忍,支持判其极刑!如果不能判极刑,希望可以有五连处罚:


1. 判重刑


2. 化学阉割


3. 电子镣铐


4. 终生监控


5.对受害者和家属支付高额的精神赔偿!
 

希望法律的进一步完善可以打击和扼制恋童癖以及人格障碍者的犯罪行为,避免百香果女童案和素媛案悲剧再次发生。







文:何日辉  (公众号:晴日心身医疗)
责任编辑:殷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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