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的意义:从电影《小偷家族》谈”多元成家”法案


东宫西宫、蓝宇、刺青、断背山、MILK……

2000年前后,同志电影几乎是各大电影奖的常客。就像基因,有几年医学研究只要跟基因扯上边,都会受到大众与期刊的注目。

当中也出现一些投机取巧的作品,打着同志电影的名号,拍得却充满不协调的别扭,有种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怪异。

尽管如此,影视作品与社会倡导,确实让越来越多民众能够接受,并试着了解同性恋的合理存在。

人民的民意累积到一定份量,最终能推动政府迈开象步。

2013年,台湾社会因为同志婚姻法案吵得沸沸洋洋,但同志婚姻之外的法案条文,就是「多元成家」。

同志婚姻很容易理解,就是开放同性男女能和异性一样获得结婚的权力,并且享有正常法定婚姻的一切法律规范和福利。

在争取同性婚姻的历程中,有个经常被拿出来诉说的例子,就是手术同意书。

有些同性恋人,在伴侣需要手术的时候,因为法律只有法定配偶、亲属才有权力签署同意书,所以无法实行类似的权力。(这一点目前在台湾已经合法,同志伴侣)

此外也包括财产等等相关的权益,都需要法令配合,才能实行。

今日,同性恋的社会接受度比过去高得多。但这不意味着同性恋就成为一种人人都接受的自然现象。

现实就是有些人无法接受。这就像有些人吃狗肉,有些人不吃,爱狗人士说吃狗肉残忍,但在法令没有明确规范的情况下,只能互相争辩,莫可奈何。

同性恋者想要获得婚姻等更多的权益,无可厚非。但比同性婚姻更大的概念,就数多元成家。

但这个概念在大陆是非常陌生的,从13年台湾推向法令到现在,这个概念连被讨论的机会都没有,就像只存在于海峡以外的世界。

何谓多元成家呢?

按台湾主要推动多元成家的「下一代幸福联盟」对多元成家在亲属制度方面的定义,多元成家的成员组成,只要符合下列精神即可:

任何多数人,无论是否为亲属,只要彼此合意且共同生活均可登记为家属。但以登记为准,只要有登记就不需认定有无共同生活。配偶须共同登记。

简言之,多元成家就是「由不同个体出于自愿,和其他人缔结合约,不因为血缘而结合的非婚家庭」

所以多元成家的核心概念不是「多元」,而是「自愿」。

在《小偷家族》电影中,就是一个多元成家的缩影。表面上看,这是一个三代同堂的家庭,有基本的配置,祖母、父亲、母亲、三个儿女,但他们之间不因为血缘而结合。

这个结合来自个人意愿,就像一份契约,也可以因为个人意愿而撤销。

某个角度来说,多元成家是小偷家族成员们,保持原来状态活下去的解答。

每个角色,他们都离开了原生家庭,然后在毫无血缘关系的成员身上找到家庭的羁绊。

阿治杀了信代的前夫,两人逃亡,成为有实无名的夫妻。他们依附在老妇人初枝的家中,成为她的儿子和媳妇。这个关系是他人三人共同承认的,跟法律、血缘之类的条文无关。

当他们捡到遭受家暴的由里,带回家收养,初枝就是这么对由里介绍阿志和信代。

多元成家的第二个重要精神是「自愿」的延伸,就是「平等」。

亚纪以信代妹妹的身份,作为家中的成员,祥太是亚纪的弟弟。

但阿治没有权力要求祥太成为他的儿子,因为多元成家的精神是自愿,所以他只能鼓励,提出要求。

阿治是成人,还是家里主要的经济来源,并且还教祥太偷窃,算是他的师傅。即使拥有上述「优势」,阿治没有权力要祥太听他的。

所以多元成家和领养又不一样,按照台湾法律对领养的定义:

领养又称为收养,是非(直系)血亲的双方,经过法律认可的过程,建立亲子关系,使不幸儿童得一永久家庭,同时也为收养父母觅得子女,视同亲生。

领养基本由成人发起,就像许多家庭的问题一样。一个男人跟一个女人作爱没戴套,精子和卵子结合,生出一个孩子,就这么多了父亲与母亲的身份。

但他们可能根本没有准备好迎接这个身份,以及这个身份赋予的责任。

好比在沈可尚执导的纪录片《幸福定格》(Love Talk)中,有位父亲就对妻子承认,「他不喜欢孩子」。

有些孩子,确实来自不相爱的家庭,父亲与母亲像是完成任务而结婚生子,一切顺理成章,背后却充满各种不甘愿。

好一点的父母,他们会尽可能负起责任,共同把生活的焦点放在孩子身上,冲淡夫妻之间了无生趣感情。

糟糕一点的组合,孩子成了他们错误的化身,看见孩子就像看见他们当初做的草率决定。这种情况下长大的孩子,可能会遭受父母的各种暴力,就像当年他们懦弱的把自己结合的理由,推给父母、社会或者其他想得到的东西。他们连检讨自己的勇气也没有,推给弱小的孩子,真是一笔再划算不过的生意。

小偷家族中的由里,就是这样的一个孩子,承受父母之间争吵后的余波,被打得遍体鳞伤。

正是「平等」在家庭中的重要,小偷家族的成员能够更好的关爱彼此。他们能清晰的意识到,家中其他成员不是自身失败的理由。

虐待反面,过份宠溺也是一种暴力,这种暴力限制孩子成长,就像给孩子打了激素,让孩子一辈子都不能长大,不能离开自己。

我记得小时候母亲说过的故事(我想她是有意识的告诉我):

有个母亲从小溺爱孩子,孩子小时候偷东西,大了当强盗,最后被判了死刑。死之前这个孩子说要见母亲,母亲来了,他说有悄悄话要告诉母亲,母亲附耳过去,孩子一口咬下母亲的一只耳朵,还说:「都是你害我的。」

母亲的宠溺并没有带来爱,而是带来仇恨。因为当一个孩子发现身边的人都长大了,自己还像个侏儒,也许在父母眼中很可爱,但当他看着其他孩子,回头看看自己,恐怕他看到的是一个怪胎。

多元成家的第三个重要精神,才是「多元」

多元象征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性格,这是一个家庭组成的重要基础。

什么叫多元?

多元是自由,以基本的伦理学来说,最低的自由是不受伤害的自由,至高的自由是追求个人幸福的自由。

祥太通过自己被抓,让小偷家族的所有人都得到了解放。

在他们被抓之后,我们通过每个成员对警察的对话,才了解每个人的背景。

他们各有各的故事,各有各的辛酸。这些故事永远不会消失,他们总是影响我们,就像我们曾经经历的快乐与创伤,永永远远的成为我们的一部分。

不可讳言地,小偷家族的成员们,他们共生着,互相假装曾经有过的伤痛不存在。

每个人都需要找个避风港,但终究还是需要面对某些过去的伤痛。

但就像接受咨询和没有接受咨询的差别,咨询师是一位陪伴者,让来谈者有个后盾去面对伤痛。

祥太结束小偷家族的多元成家组成,并不因为他个人勇敢,因为这份勇敢来自多年共同相处积累的情感,我深信他知道这个家庭跟自己的原生家庭不一样,不会因为这次的打击而分散,大家只是暂时各奔东西,终究还会再见。

这才是家庭之所以存在的意义,不是什么哪有国,才有家,或是为国生二胎之类的标语,把成家或生孩子拉高成一种义务。

尤其听过许多次在婚姻咨询中,有的妻子会对丈夫说:「我都是为了你才生孩子!」、「你看我为了生孩子牺牲多少!」

然后丈夫就会一副很有罪恶感的样子,支吾不语。

不可讳言,生孩子很辛苦,对女性来说,体力与心力都是很大的消耗。

但在这个时刻,我通常会陪着已经有孩子的夫妻,或是还没有孩子,计划要孩子的夫妻一起整理要孩子的初衷。

我有一个小小的心得,就是对男方或女方来说,要孩子这件事如果只是为了其中一方,要孩子这件事建议缓缓。

比如如果今天我结婚,我老婆跟我说:「都是为了你,我才要生孩子。」

我会直接跟她说:「那就不要生,没有孩子我们也可以过得很好。」

今天只有在一种情况下,我会要孩子,就是「夫妻两个人都想要。」

孩子不该是夫妻或情侣关系中,用来博奕的一种筹码。搞得好像一方想要,另一方只是勉强配合,所以在这种不平等的关系中,不能怀孕的一方就得应付各种条件。

有些事情并没有那么多「应该」,需要的是组成家庭的双方共同拿出智慧,好好思考,好好谈。

§ 结语

自愿、平等、多元,三者组成多元成家的全部。

但这个法案迄今还没通过,因为对华人来说,多元成家的概念还是太激进了。

想想还是有不少家庭重男轻女,把男人视为家族的接班人。或者不明究理的觉得就是要富养女,女孩就是要养成小公主。用过去男权主义的视角在养育男性或女性,就像刻意的以为男孩子就应该穿蓝色,女孩就应该穿粉色,其实并没有给予孩子自己选的权力。

传宗接代的观念,什么时候可以放下,多元成家才有办法真正上路。

这意味着父母要放下养儿防老的观念,儿女要放下父母就是要给我买房之类的啃老观念。

父母是自愿成员父母,在家庭中给予不同成员足够的平等与尊重,不会倚老卖老,儿女什么事情都要管,孩子活着就打父母遗产的主义,或是父母二婚还觉得父母老不修。

每个人都能按照自己的意志,在尽可能不影响他人的情况下,去争取自己最大的幸福。

就像小偷家族,他们都是被遗弃的人,然后他们组织在一起,就像原本一张破碎的拼图,找到互相接纳,融为一体的栖身之所。

我想起电影最后的画面,由里看着围栏外头,就像当初阿治和祥太看见她的位置。她的背后是自己的原生家庭,但那并不是她的依靠。

我想,她的拼图在他处,在那个有老奶奶、大叔、阿姨、哥哥和姊姊在的那间小屋。

回头说,你怎么看待你自己的家庭?

你过得幸福吗?

你带给你的家人幸福吗?

你想逃离吗?

你想逃去哪里呢?

对你来说「家」的意义是什么?

希望你能找到,找到家,找到意义,找到自己。

You May Also Like

About the Author: 成长心理专家

发表回复

此站点使用Akismet来减少垃圾评论。了解我们如何处理您的评论数据